市政府:
市樟山垃圾填埋处理场,是吉安地改市前小吉安市根据赣计投资字〔1999〕01号文件《关于吉安市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》批准立项的,占地面积255亩。1999年开工建设,2001年7月投入试运行。设计使用年限10年,总库容170万立方米,现已超期限填埋6年,已经填埋了160万立方米,约剩10万立方米。目前,该场主要消纳吉州区、青原区、庐陵新区、吉水县、井开区的生活垃圾,日处理量为500吨,按现进场垃圾量计算,可填埋期限不足1年时间,到明年垃圾将面临无处可倒的困局。如果继续强行填埋,填埋高差增大,易发生垃圾堆体滑坡和沼气自燃爆炸,对填埋场周边的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,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和大面环境污染。根据市政府分管领导9月6日调度会的精神和樟山垃圾处理场面临的实际,提出以下方案:
一、对县区垃圾进行分流填埋
停止吉水县、青原区和井开区的生活垃圾运往樟山填埋场处理。青原区的生活垃圾由吉水县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;井开区的生活垃圾由吉安县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。具体时间为井开区从10月15日开始向吉安县分流;青原区从11月1日开始向吉水县分流;吉水县从11月1日开始停止运往樟山垃圾处理场。
二、加快吉水县填埋设施建设
目前,吉水县醪桥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设施基本完善,但还不具备垃圾渗滤处理能力,鉴于这种情况,吉水县政府要采取超常措施,必须在二个月内(11月10日以前)完成整个垃圾填埋场的配套工程设施建设,保证吉水县和青原区的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符合达标规定。
三、加大樟山原址扩容建设
组织市城管局、市建设规划处、市国土局、市林业局和吉州区政府对樟山垃圾填埋处理场周围进行现地勘察,研究确定重新征地位置和扩容面积,延长填埋处理场的使用周期。
四、加大填埋补偿标准
新建市垃圾焚烧发电厂,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下,即时今年能开工建设,建设期也必经在两年以上,过渡填埋处理时间较长。为此,建议被接纳垃圾填埋的单位应向接纳的单位给予适当的处理经费,国家无害化垃圾填埋处理费用的标准为50元/吨,具体由相关单位协商为宜。
妥否,请批示。
2016年9月9日
(联系人:李翔,联系电话:18870655577)